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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本科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数据的通知

来源:   作者:本科教育中心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要求,现需进行本学期期末考试数据核对工作,请您下载附件文件,核对“是否进入考试周”一栏信息,如有问题请于4月11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联系本科教育中心练婧曦(微信或电话028-87634807)。

按照教务处要求:

1、期末考试根据课程性质和实际情况分为非考试周考试和考试周考试,相关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次补考。

2、原则上以试卷方式进行考核的必修课必须统一安排在考试周期间进行考试,限选、选修、重修、设计实验、通识、新生研讨课、慕课、机考课,以及毕业班课程考试安排在非考试周。

3、同一代码的同一课程,要求统一出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标准评分(请同一代码课程的老师相互联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本科教育中心

2024年4月9日